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也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在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倡导开展全国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的背景下,我校以升旗仪式为契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引领高中生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本次宪法晨读的内容包含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四条。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升旗仪式的最后,领读学生代表向全校同学提出倡议: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通过高中生的实际行动,真正让文本上的宪法“活起来”、“落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