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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教育体制
  
    美国的教育是先有教会和私立学校后有公立学校, 故传统的教育体制是地方分权制和公私并举制美国立国时的宪法规定,联邦政府无权干涉各州的教育.1865年南北内战结束后美国开始感到设立中央教育领导机构的必要性。1868年才在内政部中设教育总署, 也只是管理很少的联邦教育经费, 为各州的学校提供帮助和咨询,直到1979年才正式建立了联邦教育部. 各州的教育委员会和下属的地方学区委员会, 与基层学区委员会仍然分别掌握各地的教育大政,发展计划, 经费分拨等实权. 但联邦政府由于教育经费的不断增加和1958年以来几部教育大法(如《国防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法》;《天才教育法》;《成人教育法》等)的颁布实施,使中央政府的教育政策逐步渗透到州和地方, 对全国施加有力的影响.
    教育既以全民为对象,并涉及到每个家庭和个人的未来,故教育既是国家的大事, 又是各州和地方政府及社会团体的大事,大家都把人力, 物力, 财力, 精力投到教育上,使形成教育多轨制,调动起多方面办教育的积极性, 运用市场经济的规律办" 三全"(全民,全面,全程)教育, 这是美国教育体制的最大特色. 这比单纯靠政府出资(单轨制)办学, 按计划经济规律去办教育有更高的效率和良好的效果.美国众多的社会团体(宗教, 工会,企业)和教育团体( 教育基金会, 协会, 研究会)对推动美国的教育改革起了巨大的作用,如天主教, 卡内基,福特,洛克菲勒等基金会,以其雄厚的资金和强大的舆论来推动教育的各项实验,教改, 科研及设立新专业,传播先进经验, 提出教育宗旨与政策建议等,其影响力和潜能往往超过政府部门.
    美国文化教育的高水平也决定了美国在世界科技方面的领先地位。在美国人看来,人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美国的法律规定儿童6-16岁必须入学。美国的公立学校由政府税收支持,学生免费入学;私立学校多由教会支持。
 
美国的学校按年龄阶段分为以下四类:
 
1.初级学校:1-6年级(6-12岁)                                                               
2.初级中学:7-8年级(13-14岁)
3.中学:9-12年级(15-18岁)
4.大学(学院):一般为4年制(18岁以上),另有“研究院”或“专业学院”,为大学毕业学生从事研究而设立。
美国大学目前实行准学士、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制,分别代表本科和研究生两大类教育4级不同的学术水平。由于准学士学位只是读完2年初级或社区学院的资格证明,不是攻读学士学位的必经阶段,因此美国的学位制基本上还是3级水平结构。按学位性质,一般分为学术(研究)学位和专业(专科)学位两种。此外美国大学还颁授荣誉学位,此种学位并不反映学术成就,而是对予社会有杰出贡献者的承认。
美国的大学习惯上分为以下三类:
两年制学院,又称初级或技术学院,大部分为公立,多半为地方社区所举办,故一般称为社区学院。社区学院提供的课程有两类:一类为过渡性文理课程,相当于4年制大学的头两年,学生习毕可转入4年制大学继续深造;另一类为终止性职业技术课程,毕业生直接就业。社区学院颁授的学位是准学士学位。社区学院入学条件简单,不限年龄,亦无须通过入学考试;学习时间灵活,有全日、半日、周末、夜间课程的多种选择,还有寒暑假开设的假期班;修业年限较短,收费低廉,而且针对本地区需要开设课程,便于就业,因此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青睐。
四年制学院,大体有两类:一类是文理学院或文科学院。基本课程包括人文学(语言、文学、哲学、艺术、音乐、文化史等)、社会及行为科学(历史、地理、经济、政治、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和自然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地质学等)三大领域。另一类是独立的专科学院,如机械学院、建筑学院、工程学院、音乐学院、师范学院等,主要提供专科职业教育。上述两类学院学制一般为4年。文理学院和文科学院向毕业生颁授的最普遍的学位是文学士和理学士,专科学院则授予专业学位。
综合性大学,综合性大学规模庞大、组织复杂、师资充实、设施完备,一般设有以文理学院为核心的若干学院,可修学位的课程除通常的文理课程外,还有工程与技术、商科、国际问题、卫生、教育、农业、家政、建筑、传播、新闻、图书馆学、旅馆管理等。大部分综合性大学注重研究工作,不仅拥有设备先进、实力雄厚的研究机构,也设有以向高校和社会输送教学和研究人才为双重使命的研究生院,因此这些大学又被称为研究性大学。此外,许多综合性大学还设有若干高级专业学院,如法学院、医学院、牙医学院、管理学院等。进入这些专业学院学习,往往需要有4年制大学的本科学历,学制通常为3-4年,时间长费用高。综合性大学颁授学士、硕士和博士3种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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