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学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沪教委科[2007]31号文件(见附件,点击下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展“上海市第九届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阅读文件,积极做好优秀成果的申报工作。
为便于各校开展此项工作,请各校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申报材料报送到区科研室(汉口路50号311室)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0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评审书》、成果摘要、《申报一览表》均需将电子稿用电子邮件发送到区科研室信箱hpkeyan@hpe.cn
2.一般来说,各校申报的成果奖项类别为“教育改革实验奖”。
3.以下三类成果具备申报资格:
(1)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成果。
(2)市级及以上课题成果,但需提供成果鉴定书1份。
(3)其他的成果,比如区级课题成果,但需要通过由市教委及以上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的鉴定与验收。(操作办法如下:如果成果确实比较好,可以由学校提出鉴定申请,区科研室联系市教委有关人员,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在2007年9月底前通过成果鉴定。)
4.关于此次成果申报的有关材料可以从黄浦区科研网下载。
黄浦区科研室
2007.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