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教师进修学院、业余大学及其他有关教育机构:
关于开展黄浦区第十届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早已发出,现再次提醒各单位,积极准备申报,申报需要的相关表格在“资料下载”栏目里,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0日下午4点。原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黄浦区第十届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教师进修学院、业余大学及其他有关教育机构:
为了鼓励本区各级各类教师从事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繁荣和发展本区的教育科研事业,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中的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黄浦区第十届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果奖申报、评审与奖励办法
(一)申报对象和成果范围
1.凡本区教师及教育局各科室的教职工、公务员取得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2.申报的成果必须是上届评选后(2007年11月1日至2010年9月15)获得的成果。凡已参加过上届评奖的成果,除非有重大的、新的突破性进展,否则不得重复申报。
3.成果申报人必须是成果的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
(二)申报办法
1.凡参加评选的教育科研成果必须由其主要研究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接受单位的审核。各单位在成果初选的基础上填写《黄浦区第十届教育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统一报送区科研室。(不接受个人申报)
2.各单位在初选的基础上,申报的限额如下:
教师进修学院、业余大学、中学、职校l 0项,小学8项,幼儿园及其他有关单位5项。(市级以上课题成果可不占限额)
3.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同一个人只能有一项成果参加评审。
4.申报评奖的成果应送交以下材料:
(1)黄浦区第十届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评审书2份(需盖单位公章);(2)全面反映研究成果的主件4份;(3)如有附件附上一套;(4)评审书及主件电子稿(请发电子邮件至区科研室邮箱。同时,请各校通过“黄浦教育科研网”进行网上成果申报)。
(三)评审与奖励办法
1.教育科研成果的评选由区科研室组织,先由区教育学术委员会学科组进行初评,然后上报区教育学术委员会审定,确定科研成果的等第,最后由区教育局批准、公布,并召开教育科研成果发奖大会,进行统一的奖励和表彰。
2.本届教育科研成果评选设立一、二、三等奖。对获奖成果的研究者由区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二、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申报、评审与奖励办法
(一)先进集体评选对象
1.本区各单位及其教科研组室或部门;
2.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其他组室或部门。
(二)先进个人评选对象
1.本区各单位分管教育科研的负责人及专职科研员;
2.热心教育科研并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教育工作者。
(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申报、评审及奖励与区教育科研成果评选同步进行。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每校只能各报一个。
(四)凡参加先进集体评选的单位或部门,必须填写《黄浦区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并附评选材料(经验总结)一式三份;先进个人由单位推荐,填写《黄浦区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并附个人事迹介绍一式三份。每份表格都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区科研室负责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组织工作,由专门成立的评选小组负责评选,评选结果由区教育局审批、公布。
(六)对先进集体由区教育局颁发奖状,并作为一项成绩,记入该集体的考核评估档案。对先进个人由区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三、参加申报的单位请将所有申报材料于2010 年9月20日下午4:00前报区教育学术委员会秘书处,逾期不再受理。秘书处设在区教师进修学院科研室,地址为:汉口路50号312室;电话:63391597或63391678转816分机;电子邮件地址:hpkeyan@hpe. cn。
五、本通知及《黄浦区第十届教育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黄浦区第十届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评审书》、《黄浦区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黄浦区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等文件与表格均可以从“黄浦教育科研网” (http://hpky.hpe. cn )“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望各单位接本通知后,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成果申报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申报推荐工作,使本届评选收到预期的效果。
黄浦区教育局
2010年9月2日
注:我校的成果上报截止时间我9月15日,具体情况与吴照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