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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200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3月1日开始进行。
请在岗教师中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于2004年3月1日-3月10日,
每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2:30-4:30,
到延安西路900号3楼,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申请认定,电话:6252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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