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入应急处置预案
学校是教师、学生工作与学习,是教育教学的场所。校园的安全与温馨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学校应对教师、学生的工作学习环境和人身安全负责。
学校安全责任人为:法人校长
学校安全具体责任人为:主管校长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为:保卫干部
1. 加强学校物防、技防设施设备的建设,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2. 学校主要对外联络的电话设有来电显示装置。
3. 学校重点部位安装防盗报警装置,财务室等重要部门安装防盗门,校长室、门卫室配备与110连同的紧急按纽装置和若干防卫器械。
4. 学校、学生宿舍必须有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5. 校园周界要有红外监控装置。
6. 学校门卫应对进出人员严格实行门卫登记、验证制度。
7. 当学校发生非法侵入者时,首先校长办公室应立即报警,拨打110通知警方及第一时间通知学校领导和教育局领导。
8. 学校领导及保卫干部接到报警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现场局面,防止事态扩大。
9. 及时疏散案发地周围学生,以"坚决保护学生人身不受伤害"的原则与侵入者周旋。
10. 及时组织人员严守通道出口,防止犯罪嫌疑人逃窜。
11. 警方到场后学校协助警方缉拿犯罪嫌疑人
12. 事后做好学生情绪安抚工作及心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