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沪教科院(2018)16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调动本市广大中小学幼儿园领导与教师参加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引导教育科研更好地为教育实践服务,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的持续发展,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将开展第六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区共可推荐申报的数额为20项。请各校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申报,原则上我校申报科研成果数量不超过1项;区教育局和教院申报额数遵循市教科院文件要求。
2.本次申报的教育科研成果有一定要求,主要针对由全国、市教育科研规划办和区教科室(中心)正式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研究成果需要在2015年10月15日到2018年6月30日期间结题(以结题证书复印件为准)。
3. 参评范围、成果形式、评选标准、申报办法等详细要求请参见《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六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奖试行办法》(见附件1)。
4.提交材料要求:
(1)全面反映教育科研成果的主件3份;
(2)反映教育科研成果主要内容的提要(5000字以内)3份;(见附件2)
(3)若需要对成果进行补充说明,可送附件1份;
(4)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1份。
(5)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校教育科研成果汇总表》(见附件4)1份,汇总表需要单位盖章。
5. 材料提交:(1)书面材料报送到教科研室季金杰; (2)电子稿发至季金杰校内邮箱。
6. 我校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4日。
7.请申报者仔细阅读有关文件,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进行填表、打印。
附件:
附件1 教科院文件.pdf
附件2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成果内容提要.docx
附件3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六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表.docx
附件4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校教育科研成果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