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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各位老师:

  接区教育学院科研室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即将启动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预申报工作,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5月12日(周五)11时前,向教科研室 季金杰 反馈拟申报的课题名称。

    提出申报意向的教师需根据后续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原则上不得退出申报。凡未参加预申报的教师,无法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须是申请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


(三)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特别提醒不能同时申报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者承担在研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不得申请。


(五)不得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六)2023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请。


(七)申请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基础教育单位申请人,须由两名同一学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和专业机构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尚未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八)申报《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专题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内容有关的研究或者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