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区域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转化机制,优化项目推进的实施流程与关键环节,加快优秀成果的及时有效转化,扩大成果应用实践的范围与成效,不断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效益与品质。现启动2024年度黄浦区第五轮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本区在职在岗的、具备教育科研积极性和较强研究能力的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
二、项目权责
1.黄浦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应用项目,是区级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类别之一,管理规范,经评审立项和鉴定结项后,附有立项证书和结项证书。推广成果的持有者颁发成果推广证书。
2.本类项目可参与市区级教育科研成果评奖,能够体现成果应用及实践效果方面的生长性,为原成果申报教育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等提供有利条件。
3.为保障项目的扎实有效推进,本项目一经立项,区教育局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并提供相应的管理、指导与服务。
4.成果持有方推广原成果的过程,可与教师研修相结合,转化为区级教师培训课程,并赋予成果推广的主要人员相应学分。
5.由成果持有方、应用方共同组成的项目主体,应合理分工、明确职责,保持团队内部及时、顺畅、有效的沟通,形成良好的研究氛围和团队文化。
6.成果持有方和成果应用方应根据项目需要,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成果持有方应根据需要提供相应专业服务,如原成果的相关资料、人员培训、研讨指导等;成果应用方应深入学习原有成果精髓,创造性地实施应用原有成果经验,主动寻求成果持有方的指导和帮助,并以成果推广为抓手,拓展和深化已有研究成果,推动课程改革、促进教育教学的创新。
三、申报要求
(一)研究周期
本轮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的实践研究周期为两年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方
拟设立项目包括区域品牌、学校特色、课堂技术三大类别,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黄浦区2024年度第五轮拟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目录》。
1.区域品牌类
拟参与区域品牌类成果《推进创新教育育人方式变革的区域探索》推广应用的学校,请直接与学段科研员联系明确意向。
2.课堂技术类项目
以成果持有方为项目申报方。如成果推广方仅为成果推持有者,以成果持有者为项目负责人,限1人;如成果推广方为教研员和成果持有者,以教研员和成果持有者共同作为项目负责人,限2人。
3.学校特色类项目
以成果应用方为项目申报方,项目负责人限1人
如有其它不在附件目录中的优秀成果拟投放推广或选择应用,请与学段科研员联系备案。
(三)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期间,成果持有方、应用方可自行或通过区科研室建立联系,进一步了解成果详细情况,组建项目团队。课堂技术类项目的成果应用范围可由教研员或成果持有方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范围,定点增加成果推广应用的对象。
2.项目团队须认真学习成果精髓,结合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从原成果中选择具体、可行的内容进行推广与深化研究,共同商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成果推广应用的条件、目标、内容、做法等。
四、材料报送
有意申报的教师请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教科研室 季金杰 微信 或 邮箱(jijinjie@gezhi.edu.cn)。校内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17时。
未尽事宜详询教科研室 分机号:8041
附件1:2024年度黄浦区第五轮拟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