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教师培训的最新通知
各位老师:
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下发了关于十二五教师培训的最新通知。关于在职教师参加市级培训的要求以本通知为准,所有在职教师(包括校级副职、中层)原则上都要参加市级课程培训。通知中明确了无须参加市级培训的相关项目,我校教师符合条件的人数很少,仅供参考。
教科研室
附件: 关于做好2012年市级共享课程
校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2年上海市市级共享课程春季安排的通知》,在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的精心组织下,全市教师积极参与网上报名,报名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目前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正常运行。3月15—16日及22—23日,各学校将进行市级共享课程的校级初次和第二次审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市级共享课程校级审核期间,管理平台不开放报名功能,只开放审核功能。
2、校级管理员是本次课程审核的主要操作者,负责校级的审核工作;区级管理员是校级审核的指导者,指导校级管理员开展审核工作。
3、校级管理员应综合考虑教师本人在本校的教学安排及培训点距离的远近,做好审核工作。请登陆“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在“报名管理”中“本校报名管理”中,对审核不同意者作“撤销”处理;不作“撤销”处理,视为审核同意。
4、校级管理员须将本校教师参与培训的审核(撤销或同意)情况报学校分管领导,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完成网上审核操作。
5、目前,参与以下市级及以上教师教育专项培训的人员,可不参加市级共享课程的培训:
①“双名工程”培养、市优青项目、郊区1-5年职初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5-10年青年教师培训、10年以上培训者研修、高端出国培训、国培项目等;
②经市教委人事处批准同意,由市级及以上培训机构实施的教师教育培训课程。
具体目录将会分阶段公布。
6、初次审核:校级管理员请于
第二次审核:校级管理员请于
7、对下列情况,我们将在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上实施“黑名单”登记。一旦登记为“黑名单”,其今后参加该次学分内的市级共享课程培训费,由其个人承担:
①报名成功但无故不参加培训;
②因个人主观不努力(如考勤不合格、作业不完成)等原因导致课程考核不合格。
8、请区、校级管理员做好通知下发及宣传、动员,并告知教师16日后,可能会有培训名额“突现”现象,及时关注平台。
各区级管理员,应关注人数不足培训班,特别做好本区(县)教师的动员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师资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