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见习教师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的通知
局属各基层单位:
根据市教委“2013年启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改革试验项目”的有关精神,自2014年起,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从上海市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教师中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现有关报名通知要求如下:
一、报考对象
已参加上海市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并获证书或正在参加此培训的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体详见附件中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二、报考学科
1、华东师范大学
招生院系 |
招生领域 |
初试科目 代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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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中国语言文学系 |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④912语文课程与教学 |
①②教育部统一大纲命题, ③④学校制订范围命题。 |
109 外语学院 |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33教育综合④913综合英语(A) | |
113 课程与教学系 |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④920数学教学论 | |
117 学前教育学系 |
045118 学前教育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④931学前教育专业综合 |
2、上海师范大学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以下领域内招生: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外语)、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思政)
三、报考办法
1、报名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部分,缺一不可,各自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报名:
3、现场确认: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录取工作
二所院校将于2014年4月下旬拟定录取名单,5月上旬审核,上海市高招办5月中旬检查,教育部5月下旬确定录取名单,学校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其间需完成政审、签约,拟录取考生须在6月前获教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录取后为在职就读,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属国家规定的学历学位教育。
五、相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填写《黄浦区见习教师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申请表》,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2、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
3、申请对象按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招生简章,于
4、通过考试录取的对象,为在职就读,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课程学习一般安排在双休日、寒暑假和工作日。
5、录取对象在就读前,需按照区教育局的相关要求与本单位签订相关的协议,就学费报销、服务期等有关事项进行约定。
附:1、黄浦区见习教师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关于见习教师报考教育专业学位项目介绍、招生简章
黄浦区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