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格致中学“提前录取”招生考试特别提醒
一、推荐生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
(2)按推荐生分区计划数,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个性特长情况及面试成绩全面评定,分区择优预录取。
(3)被预录取的推荐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经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后,预录取的推荐生须参加2011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的推荐生,其先前填报的《2011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上的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的推荐生则按《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3. 面试
①
② 需要提供的材料:(材料在参加面试时交给我校,带原件交复印件)
A.取得过荣誉称号的提供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区级及以上)
B.证明个性特长的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市级及以上)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2)选拔办法:
① 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审核考生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结合面试情况,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上报市教育考试院。我校将优先录取个性特长明显,学有余力,学有所长,在市教委批准的学科、科技竞赛中获奖,或在其他方面达到较高水平,并取得有关方面认可的学生。
②
③ 经本方案预录取的自荐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经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后,预录取自荐生须参加2011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自荐生,其先前填报的《2011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上的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的自荐生则按《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3)面试:我校将对自荐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参加面试的名单。面试时间为
3. 自荐资料投递
(1)材料投递:已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完成报名的自荐生请于
(2)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初中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盖章认可的《2011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复印件及初中学校盖章的《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复印件;
②各类市级及以上的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反映平时表现和能力的其它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