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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格致中学测验考试管理常规
   

测验考试管理常规

 

一、考试形式和成绩评定:

1、平时考察。一般包括平时课堂提问丶作业评定丶单元测验等。单元测试每学期每门学科不得超过两次,平时考查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30%

2、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考试科目均为语、数、外、物、化、政六种。期中考试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30%,期末考试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40%

3、补考。凡学年总评不及格者的学科,学生必须参加补考,补考内容一般应以第二学期教材内容为主,且应根据教学基本要求,不可任意降低标准,补考成绩,分及格和不及格两种。

二、考试的基本要求:

1、学生应做好考前准备,带好学生证和所需学习用品,与考试有关的书本笔记应放在讲台上。

2、除作图外,一律用钢笔、圆珠笔答题,自己要书写清楚。

3、学生应独立答卷,考试时不可互相观看、交谈,如遇试题字迹不清,询问监考老师,但不能要求监考老师解释题意或启示。如有作弊现象考分以零分计算,并按情节轻重,予以教育和处分。

4、试场内外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交卷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试场,不要在走廊里谈话和逗留。

5、监考老师必须忠于职守,严格监考,不看书报,不做与考试无关的事。

三、考试管理:

1、考风管理。

1)为了提倡并发扬良好的考风,实行文明试场评比制度。

2)为了勉励学有专长,学风、考风良好的学生,凡学科平时成绩85分以上,且获得市级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可提出申请免试。获准免试者,其有关学科成绩以年级最高成绩计算。

2、成绩管理。

1)各学科平时测验成绩应由有关教研组统计管理。

2)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后,有关学科的备课应进行抽象质量分析,并将考试成绩上报教导处,任课教师应及时向学生进行试卷分析讲评。

3、奖励的措施

1)对期末考试学生获年级前四十名者(以四个教学班为基数),授予学习积极分子光荣称号,由年级张榜表彰,凡学生期末考试各科成绩居于年级前十名,且品德考评为优等者授予“双优生”光荣称号。除学校张榜表彰外,还向学生家长致祝贺信。

2)奖励格致奖学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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