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研究型学习成果管理常规
根据办学规划,我校已在高中开设了各类研究型课程,并广泛开展了学科小组和学生社团活动,学生中涌现了一批学习积极分子,他们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创新、时间,取得了一定的研究型学习的成果,这些成果体现了我校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为了发扬学生研究型学习的成绩,加强对研究型学习成果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常规:
1. 建立指导教师、教研组、教导处和科研室三级管理制度,负责学生研究型学习的课题申报、论证及立项工作。
2. 学生研究课题由指导教师作研究过程的全程指导,根据课题期限,适时上报中期报告和结题论文。
3. 教研组、教导处和科研室负责学生研究型学习成果的认定和评价,每学年评出一批学生研究型学习的优秀成果及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4. 教科研室负责收集、汇总学生优秀论文或其他形式的研究型学习成果。做好目录,以便检索。
5. 学校教科研室要根据学校办学规划,总比把我学生研究型学习的发展方向,不断收集外界有关学生研究型学习的发展动态,并经常向有关辅导教师提供这方面的最新研究资料。
6. 教导处负责根据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的奖次或等第,把这部分成绩计入有关学生的学期总分。
7. 教导处、德育处、科研室会同学生会在校内组织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展示活动。
8. 学校不定期的编印学生论文集:向有关方面推荐、介绍我校学生的学习、创新的成果。
9. 在学生研究性学习及课题研究中,如确实需要取得校外专家学者的辅导、帮助,学校将尽力创设条件满足学生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