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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八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根据沪教科院﹝2024﹞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调动本市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的持续深化,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将开展“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八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区共可推荐申报的数额为20项。请各校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申报,原则上每校申报科研成果数量不超过1项;
    2.本次参与评选的成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由全国、市教育科研规划办和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立项;在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之间通过结题的课题研究成果。
    3.提交材料要求:
    (1)《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八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书》4份(见附件);(2)相关研究结题报告、著作或论文1份,无需提交研究的过程性资料(如课例集、案例集、学生作品等)。

    4. 申报材料提交校内截止日期:2024年5月10日(周五)。 
    5. 请提交纸质材料提交至本部教科研室。
    6.为配合区域排摸申报情况,请有意申报者在3月22日(周五)前,向教科研室反馈申报意向。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八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