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浦区教育学院科研室通知,现组织开展于漪教育教学思想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者应为对于漪教育教学思想研究和实践富有热情的教育工作者。对于漪教育教学思想有比较深入的理解,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或者在学习和践行于漪教育教学思想方面有可示范、可辐射的经验。
二、申报时间
有意申报者请于4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教科研室季金杰微信 或 邮箱(jijinjie@gezhi.edu.cn)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人须认真研读有关申报通知与项目指南(见附件1)等文件,原则上需在项目指南范围内确定相关研究主题,如实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等材料。
(二)上海市各区教育学院及中小学幼儿园的申报者,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至本区教育学院,由区教育学院审定、择优推荐到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
(三)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2025年5月下旬发布立项项目,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的委托项目经费支持。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本项目采取市、区、校三级管理。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是承担本项目研究管理工作的主要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项目研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业务指导,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并组织实施。承担项目的申请人所在区教育学院或高校、研究机构等要督促、指导各项目按照申请书要求完成研究工作,配合市级单位做好项目研究管理及有关工作。承担项目的申请人所在单位支持申请人并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开题指导、中期交流、结题验收等管理工作,并保障申请人开展项目研究相应的工作经费。三级管理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本项目研究管理工作。
(二)严格实行项目申请人负责制。申请人根据申报通知填写申请书,一经立项,须严格履行申请书中的各项条款,一般不得擅自调整研究目标、内容和实施计划,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报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批准。
(三)项目研究过程中,申请人须按管理单位要求,完成项目各阶段的实践研究,项目研究全程应定期汇报交流,按时梳理阶段成果材料并报送项目管理单位。
五、项目结项与验收
(一)项目结项时,申请人需提供结项报告书、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成果(如论文、著作、课程、案例等),按要求报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申请验收、结项。
(二)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聘请专家对申请结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通过的项目,颁发结项证书。
(三)项目成果经专家评审为优秀的,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推荐相关学术论文发表或提供著作出版经费;依托研修班、学术论坛等平台,对优秀成果进行辐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