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每周安排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师们:

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和《上海市特级教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上海市特级教师评选工作。请根据我区特级教师评选工作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本次我区可推荐流动名额为 5(不流动)+ 3-4(流动)

评选条件:

具有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申报德育特级教师原则上应具有 12 年以上班主任经历。

为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人才有序流动,申报特级教师一般应具有 2 所学校任教经历或 1 年以上的交流轮岗工作经历。

担任班主任工作 20 年及以上的教师,积极参与本市对口帮扶支教工作且表现突出的教师,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课程新教材建设与实施、教育数字化转型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疫情期间积极投入本市中小学在线教学视频录制等工作,在视频录制、教师在线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

评选程序:

1.请申报老师于20230613日周二下午1600前向沈庆红老师以微信或短信形式预报名,并完成推荐名册中个人信息部分的填写后发送给人事小陈老师。20230619日周一下午16:00前提交申报材料和需要学校审核盖章的证书原件(奉贤校区交由奉贤校办转交)。

 

非独表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学校和区教育局职能部门盖章、完成人签名后再提交。一个成果的非独表信息一旦确定后,不能改变(包括完成人顺序、贡献率等),一定要注意填写。且第一作者所在区县为本区的申报教师于20230615日周四前将填好的纸质表格交至人事办公室(奉贤校区申报教师交由奉贤校办转交),由学校统一送至黄浦区教育人才中心加盖“所属区(教育职能盖章)”后返还老师上传平台。

 

推荐人选上报前在本校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2.材料评审。市评选办对基层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组织专家对申报者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进行匿名网上评审,按一定比例推荐特级教师候选人。

3.面试答辩评审。市评选办组织专家成立市特级教师评审学科组,按评选条件和标准,综合申报材料、听取陈述、面试提问等环节,好中选优投票推荐特级教师建议人选。

4.确定结果。市评选办对评审学科组推荐的建议人选进行审核汇总,报两委党政决策会议、市评选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市委、市政府确定,在上海教育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政府印发表彰决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经流动名额评选为上海市特级教师的,须在 2023 9 月进入初中强校工程实验学校、乡村学校或高质量幼儿园建设园全职支教 3 年。

材料要求:

上海市特级教师推荐审批表

本表为在线填写,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年限、聘期、论文发表、获奖等一律截至20236月。

其中主要事迹”:以第三人称的角度叙述。

0.2023年黄浦区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日程安排.xls

2.工作安排(附件1条件摘录,附件3评审材料清单,附件4成果要求,缺附件2).doc

3.推荐名册.xls

5. 上海市特级教师候选人推荐表.doc

5.300字事迹简介(模板).doc

评审材料0 封面.xls

评审材料1 推荐审批表(此为样张,请在线填写正式表).doc

评审材料3 非独表.doc

评审材料9 承诺书(个人).doc

评审材料9 承诺书(一线教研员).doc

评审材料10-2 流动申请表(区教育局意见先不填).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