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内 容 |
9月11日(周一) |
学校组织有关教师学习正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文件精神。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通过网上系统填写申报表,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受理本校教师正高级职务申报。 |
9月11日(周一) |
申报者准备材料,于9月11日(周一)晚上20:00前向本人所在学校提交(奉贤校区申报老师交由奉贤校办转交): 1、相关材料(一人一档案袋) 申报阶段全面采用网上系统(系统于9月15日开放),同时仍需申报教师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纸质书面材料要求详见《申报材料要求》中的“纸质材料递交清单”)。 2、教育教学资源(一校一个U盘,每位老师一个文件夹)。 申报人员须按《2023年度上海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教育教学资源的要求》提交教学资源电子资料: ①教学实录:2 课时的一般课堂教学课时(专题讲座)视频,或“空中课堂”1 课时+一般课堂教学 1 课时。 ②教学设计:完整的一个单元(系列)的教学设计和教学实录 2 课时的教案。 ③相关课件:教学实录的课件(PPT)、习题、教学工具等。 ④真实性证明(签名盖章的扫描件):证明教学视频符合要求规定,教学 设计、相关课件等均由本人独立设计制作完成,并由申报老师、学校法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如申报教师为法人,由所在单位的聘任委员会委员(非本人)签字。 |
9月14日(周四)-9月20日(周三) |
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将初审通过的本校教师申报正高级职务的材料在校内指定地点公开展示至少5个工作日。 |
9月21日(周四) |
学校上交所有申报材料。 |
暂定10月7日(周六) |
黄浦区正高级教师推荐小组对申报教师进行考核、推荐。 |
评审结束后 |
黄浦教育网上公示区级推荐名单。 |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聘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9〕56号)文件精神,按照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度上海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受理范围依照56号文件有关规定
2、受理学科:语文、政治、德育一、德育二、教育管理、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教育、校外教育、计算机、教育和心理、幼教、跨学科教育、特殊教育。
3、在高等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取得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流动到中小学教师岗位上任教满2年可申请转评。(如有此类对象,请先联系人才中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应完全符合56号文件中的评聘条件,其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学历、任职资历等均应符合文件所规定的要求,一般其教科研成果须已通过同行专家鉴定并在规定的有限期内。
(二)通过流动名额申报并评审通过的教师,须聘任到乡村学校或初中“强校工程”实验校担任正高级教师任教3年或以上,其中初中及以上学段的教师,须流动到初中“强校工程”实验校或初中乡村学校。已参与特级教师或特级校长流动,且2023年8月前尚未完成3年流动任务的教师,不得申报流动名额。
(三)根据56号文件精神,对高评委未获通过,次年一般不得连续申报。如新的一年在教育教学业绩或成果方面取得突出贡献,对本市基础教育起到积极作用,由本人申请,且经学校、区教育局推荐可连续申报。
(四)为强化申报人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评审环境,本次评审申报人需签订《申报人承诺书》。
三、评审内容和程序
根据教育信息化工作要求,本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将实行网上申报的形式,所有申报教师、学校须在“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学校登录网址:https://www.rsj.sh.gov.cn/zcps/zcpssb/unitLoginServlet?dispatch=jyLogin 申报教师登录网址:http://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上填写基本信息、学校审核意见等,《申报表》通过系统导出打印。
四、附件(填写时请勿更改表式)
友情提示:
1、任教课程表是为专家排课用的,请认真阅读课表下方备注说明并备注清楚。建议备注为:本学期运动会时间9月28日,期中考试时间初定2023年11月01日-2023年11月03日 .
2、申报材料(网上+纸质)中提交的主送教科研成果(纸质最多三项且在网上排序前三)中有一项须为鉴定的成果。注意鉴定的成果(网上)需要匿名,申报的成果(网上+纸质)无需匿名;鉴定成果和申报成果的证明材料都不需要匿名。
请申报教师提前把主送的教科研成果(纸稿最多三项且网上排序前三)第一作者为本区的“非独表”交至校办人事处(奉贤校区交由奉贤校办转交),以便统一上交人才中心加盖“所属区(教育职能盖章)”后返还申报老师上传系统。
4、请申报教师联系两校区档案室借取或查阅教师业务考核档案副本。
5、正高申报材料中有几处签字的地方,请注意落款日期,建议为9月12日或9月13日(不早于布置日期且不晚于于公示日期).
0 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02 申报材料要求(含网上、纸质).pdf
03 教科研成果附件上传要求.pdf
04-2 正高级(申报教师须知).pdf
材料包目录.docx
0送交材料封面.xls
0正高申报材料袋目录.doc
01-1申报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doc
01中小学正高申报表(2023版).pdf
02任教课程表.doc
04非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个人贡献情况表.docx
05特殊情况说明及附表.doc
1关于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聘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人〔2019〕56号.pdf
2关于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条件的说明(2022版).pdf
4关于加强正高级教师流动工作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pdf
5公布乡村学校名单的通知沪教委人(2022)44号.pdf
6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和中职业教师转评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的通知.pdf
7国内重要学术刊物查询方法.pdf
8正式出版物(含教材)认定方法.pdf
9任课教学工作量参考表(正高).pdf
10硕士学位类型.pdf
11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 174-2019 ).pdf
12补正规范(试行).pdf